弘扬阅读精神,鼓励更多人热爱阅读,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;展示阅读风采,为优秀读者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,分享阅读感悟与收获。
一、活动对象
我校全体在校生
二、评选标准
根据个人借阅量进行统计、排名,同时满足在统计时段内已提交4篇所借阅图书的读后感或读书笔记(每篇不少于800字)要求,满足条件的前十名读者,荣获“阅读之星”十佳读者称号。
三、统计时段
2024年9月1日-2025年5月30日
四、奖励设置
颁发奖品、荣誉证书以及第二课堂活动学分(0.2分),并进行表彰。
(图书馆 伍巧悦/文;吴楷文/图;伍巧悦/责任编辑
初审 曾江山 复审 李丽萍 终审 刘付霞)
